文案:
“要求把公寓转到他名下,父母考虑后只愿赠予我。
他日夜逼我按给银行筹取现款。” “你可有照做?”
“我拒绝,从此之后,他视我为眼中钉。虐打我母子。”
“你可有寻求帮忙?” “他向我家人借钱,父母叔伯,
无一幸免,人人都是债主,这里十万那处五万,
结算共百余万。我向他家投诉,
他母亲冷冷说:‘媳妇你不是来自有钱人家吗’。”
“你可有想过向组织求助?”
刘丽嫦回答:“我在大学时也做过家庭热线义工。”
“你家人可有指引?” “他们劝我离婚。”
“你为何不接受忠告?”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一段时间,
他不愿分居,换句话说,他觉得家庭拖累他,他拒绝负责,
但又不肯放弃财源。” 朱医生这时轻轻说:“但,杀人是错的。”
谁知刘丽嫦点头,“是我不对,我应当接受法律制裁,我该作出选择,
至少我可以匿藏娘家,或是带着孩子到外国居住一段日子。
她并没有为自己辩护。她已失去生存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