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在发笑,对着一张照片傻笑。
这是一张颇搞笑的照片:一个女孩子,穿着与她的年龄气质极不相符的花旗袍,站在已经泛黄的花坛边,伸着右手,两指呈一个大写的“V”,但那脸特别红,红得不正常――因为上面涂了太多的粉;另外,就是因为天气太冷。
“这是你第一次穿旗袍吧?”后来,我们在整理双方礼物、准备分手的时候,我问她。
“好像是吧?”她迟疑了一下说。
“那我还给你,因为它是你的一个第一次。”
“你还是留着吧,我本来就是为你照的。”她有些凄凉的说。
我默默地将它夹在我的日记簿里。然后看她微笑着出了我家的门。她坚决不让我送她,“我很坚强,”她在出门的时候说,“你也要坚强。”
我点了点头。
她出了门,我轻轻地把门关上,又轻轻地拉开门,我听见了她的抽泣声,沿着楼道传上来。我没有追上去安慰她,因为她说过,“如果你还有一点在乎我,就请忘记我。”所以,我要忘记她,就在她出门的一刹那。
从今以后,我只能对着这张照片微笑了。我不能让她听见我的声音,看见我的笑容,因为我还在乎她。
今天,是我独自对着照片微笑两年的日子,所以我居然能用日益僵硬的手指敲动键盘,记下那些往事,那些我应当保留一辈子的故事。我把它写下来,只想记下来而已,而已,决不是想去感动谁,我知道她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已经干脆利索地把我、把我们的过去忘记了,因为春节的时候,她回到母校,看老师,到我的对门看英语老师,居然忘了到我家来礼节性地问候一声。这也是我佩服她的地方,拿得起,放得下;也许这就是她前途无量得原因吧。当然,这也是我敢于将这篇文章写下来得另一个原因――它不会给任何人造成伤害,假如她看见了这篇文章,可能觉得很有意思;至多,有些眼熟而已。
如果她碰巧看见了这张帖子,愿意回复的话,就请帮忙回复一下,这样可以纠正其中的部分情节,毕竟最远的部分,离现在4年了;而且,我也是三十岁的人了,记忆力也开始下降了。
以上部分,就是这篇古老的师生恋情(如果还算恋情的话)故事的开头。剩下的部分,明天再写;我老了,不能熬夜。虽然我刚满三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