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这是一条岔路,通往一个很特别的地方。
阳明山脚下,天母附近,两旁全是秃田的公路上,很容易看见这条岔路。沿着这条仅可容一辆计程车通过的岔路直走到底,有几幢相连着没有围墙的西式平房。离平房200码处,是一幢漂亮的二层楼别墅。房屋并不特别,特别的是,此地和公路那一边的农舍,乃更远处的美军眷属区似乎完全不发生关系。
它是孤立的、与世隔绝似的。
别墅的四周有高高的墙,有厚厚的筇?牛?涯鞘窖?嗤??⒘?诺募复狈课莨卦?铁门外。别墅里很静,几乎整天、整月、整年都没有声音。因为它是此地早有的一幢房屋,所以别墅外的几家人对它都很陌生,只知道那儿住了一对有钱的夫妇和他们那十分漂亮的女儿。其他的,连每天出来买菜的工人和那个似保镖的男人,都沉默不语。
当然,他们也知道别墅的主人是10年前最出名的律师施廷凯,和他那以美貌出名的太太王静文。
黄昏了,几幢屋里都亮起了灯——除了最前面那一幢空置着的。别墅依然被沉静和黑暗所笼罩。岔路上走来一个斯文秀丽的女孩子,她抱着书本,走得安详轻盈,长头发很飘逸,有一丝古典气质。她是文爱莲,住在中间那幢平房。她是东吴大学国文系的学生——学国文的,难怪那么斯文、典雅了。
走近了家,她听见一阵熟悉的吉他声,夹着很美、很脱俗的民歌。她微微笑起来,那一定是杜之颖。她知道,今天之颖回来比较早。
果然,她看见赤着脚,穿着牛仔裤的之颖坐在屋前的草地上,旁若无人,自得其乐的弹着,唱着。她真羡慕之颖,她从来没见过比之颖更洒脱、更自然的女孩。之颖身上那一丝恰到好处的男孩子味,使之颖显得那么特别。她高兴之颖是她最好的朋友!
“之颖!”她站在两家草坪之间的矮灌木树边招呼。
之颖看她一眼,掀一掀眼帘算是打招呼。她仍在弹着,唱着。爱莲的英文最差,她听不懂之颖到底在唱什么,但是,她喜欢那歌声里朴实的乡土气息。站了半分钟,她自顾自的走回家。她知道之颖怪毛病最多,唱歌的时候最讨厌被打扰,甚至之颖那唯一的男朋友韦皓也不例外!
之颖!她摇摇头。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朋友。之颖有时不羁得像天空中的浮云,有时拘谨得像第一次踏入社交场合的小女孩。有时天真、稚气,有时又老练、成熟,有时热情、活泼,有时又冷漠、阴沉。之颖是一个很难捉摸的女孩,是个难以相处的人,可是,爱莲能肯定一点,她们是好朋友,而且,之颖十分、十分善良!
之颖弹了一阵,突然间扔开吉他跳起来。她的行动永远那么心血来潮似的。她以一个跳低栏的姿式跨过灌木树,奔到爱莲窗下。
“文爱莲,替我打个电话给韦皓,”她连名带姓的呼唤着——不见得不礼貌,反而亲切、自然,“叫他立刻来,说我想他!”
“你自己进来打吧!”爱莲在窗口出现,只有她家有电话,“那种话——我怎么说得出口!”
“你打!”之颖命令式的指着爱莲,“如果不把你训练得大方一点,你这种个性的女孩,将来怎么见人?”
“之颖——”爱莲涨红了脸,好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