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红牌律师(法鹰之恋系列一)》 作者:余宛宛

时间:2009-07-16 21:21:02 作者全部小说

《征服红牌律师(法鹰之恋系列一)》 作者:余宛宛

文案:

又打赢一场不可能胜的官司了。
哗!厉害吧?!
客气!有谁不知道他是台湾现下最最有名、
最最富正义感的律师?!红的发紫发黑中……
唔!突然想一个人去渡个假--一个人?
什么时候他变得那么「清心寡欲」了?
女人们曾舍得让他落单才怪。
不过,这次似乎好像是他主动去招惹人家的,
而且还不一定「罩得住」!
踢到铁板了吧?什?不止!?
丢了心?这--就比较那个棘手了……试阅:

台湾的秋,并不真正的冷凉;只在颊边扫过一抹沁凉的风时,才会感受到那仿若近冬的几丝寒意。龚廷山扬起嘴角,在走入机场之际,脱下了深蓝色的薄毛呢外套,潇洒地披甩到肩上。那夹带着温柔与调侃的微笑及修长有型的身影,一如往常地吸引了周旁之人的注意。官司胜诉虽是常事,但今天打赢的这一场婚姻攻防战,却着实让他大快不已。龚廷山墨镜下炯亮而清澈的双眸中闪着满意之色。两个月前,他那个可伶兮兮的当事人——陈芋瑜,在身上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毅然拿着验伤单上诉离婚,结果呢?一审时,就被法院以“尚难认定已受被上诉人不堪同居之虐待”驳回其诉,原因就在于那个被上诉的人——她的丈夫与法院的关系良好。而他那个势单力孤、如掠弓之鸟的细瘦当事人,只能泪眼汪汪地和她原本聘请的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任她丈夫家族的恶势力笼罩至法院、断绝她逃离婚姻的最后一线希望。幸好,她够聪明,找到了他。
  龚廷山习惯地挑起眉,带着抹自信,墨镜下的眼眸闪著恣意的骄。
  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本就是他的职责所在;况且这原就是件被冤审的案件。司法界本就存在著大多心黑皮厚的人,而由这些败类所经手的案件,往往就是一手拿钱、一手裁断公正。他痛恨这样泯来灭公平的做法,因此下手定不留情。挑出了当初判决适用法规的错误,提起再审之诉;把他当事人的经历转载至媒体,让抽收贿款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硬是缩了回去,硬是把原审未详尽调查的部分一道一道地重新翻查而出。判判离婚——成功!
  这场胜利,当然值得他放松自己到南台湾度个假——一月的长假。
  天晓得,为了律师事务所的忙碌,他已经一整年不知道什么叫做“画寝”——白天睡觉——的快乐了。丝毫不在乎频频投射过来的眼光,龚廷山神情自若地走过交杂着人声与忙乱气氛的机场大厅,走到航空公司的柜台前,确认机位。“龚先生,最近常到南部哦。”执勤的空姐,笑容比平时多了抹娇柔地望著眼前的常客。法鹰之恋系列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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