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三百回合之後,从允言那里出来,累则累矣,但精神上非常愉悦。走在繁华的街上,无所事事地闲逛。一月呀,对我来说,是最无聊的一个月,生意没得做,天天窝在家里发霉,幸好有允言。
不可否认,我是个自恋的人。路过任何一个可以照出人影的物体,我都会停下脚步,看一看当时的自己形象如何。不过,今天,我站在这镜面的大柱子前,并不是为了看自己,而是为了看镜面中映出的那个离我约十米,一直跟著我的男人。
应该还是他吧?跟了我一个多星期了。又不上来搭话,又不离不弃,从早跟到晚。要不是他的跟踪技术这麽糟糕,我肯定以为他是什麽私人侦探之类的角色。
我透过镜子仔细看他,应该比我年轻些,皮肤挺黑,模样也还算干净,但穿著非常普通,气质也朴实得可以。我只能摇头,这种人要不是他一直跟著我,我是不会看他第二眼的。他不知道我在看他,一付很放松的表情,一瞬不瞬地盯著我看,虽然没什麽恶意,但还真是执著得让人讨厌呢。
我长得不错,我知道。但我虽然自恋,也没有自恋到不明事非的地步。这人不是暗恋我,他看我的眼神虽然执著,却没有狂热的成份,倒象是一直在研究什麽,真是古怪。他到底为什麽一直跟著我呢?我站在镜面前,也一瞬不瞬地盯著他看。
我皱著眉努力回想,自己到底有什麽可让人图谋的东西呢?孑然一身,一个靠房租过活的寄生虫,除了漂亮点,有什麽可被人图谋的?没有。为财?比我有钱的人多如牛毛。为色?......为色的话,他冲过来就是,就我这孱弱的小身板,我难道还有什麽能力反抗吗?跟踪个什麽劲儿呀?为情?我根本不认识他。而且我根本没有到底留情的习惯,连允言都是银货两讫,更别提其它人。
咚,咚......正想著,听到不远处锺楼的锺敲响了,低头看表,七点了呢,难怪有些饿了。再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那位黑皮兄,我定了决心,去跟他说清楚,讨厌生活被这样不明不白地侵入。我一步一步地向他走去。
黑皮兄显然没料到我会走向他,突然慌乱起来。看著我越走越近,他突然转身就跑。靠!没有三两三还敢当跟踪狂人?!我拔腿就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