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节选:(一)
庞统与公孙策的初识,确实不在双喜镇。
多少年不见,彼时少年削薄的体态在军旅生涯中变得伟岸又壮实。连面目和声线都变了,一派漫不经心的雍容华贵,而又气势夺人。他本来就该是这样的人,高官家的子弟,戎边将军,大宋唯一的异姓王爷。鲜衣怒马高高在上。
皇帝对他很有几分忌惮。怕他恨他,又离不了他。宋国的刀剑利刃全在他的手里,可以杀敌也可以弑主,因此,不能不顺着让着。虽然是武将出身,为官做人的手段却着实的高明。百姓拥戴他,上下官员唯他马首是瞻。再等几年,等他接了庞太师的权柄,真真是心腹大患。
当年那个春衫长剑眉目疏朗的少年,只是一个淡去了的影子罢。
庞统自门外慢悠悠地踱步进来,径直走到耶律俊才面前。背着手,上下打量一番。这个辽人的发型瞬间愉悦了他。就像在脑袋上粘着无数条脆麻花似的,还编了细碎发亮的小珠子进去,那就是麻花上没有洒匀的砂糖。在宋国,只有未出嫁的平民小丫头,才会梳这样俏皮的头发。
这么想着,面上露出轻谑的神色。
两国将帅的对峙,他居然在暗自取笑对方的发型。
只是那么一个擦身掠过的侧面,公孙策就认出他来了。而庞统更早的,就知道那个站在刀剑丛里的白衣公子,是公孙策。
二十三四岁的公孙策,相貌和气质也都变了。多了内敛,温润,沉着,淡定。身量也拔高了不少,更显得形如修竹。他一个温室娇养的公子,自然没有历经锤炼的庞统变得多。尤其那一身白不沾尘的衣裳,立在人群中,还是如同一束亮光般的清明显眼。
余光一扫,他连看都不必看他,就找到了他。
耶律俊才被庞统的金寒水冷逗得不耐烦,叫嚣道:“你是谁?快说啊!”
庞统还没有逗完这个辽人,含笑沉默不语。公孙策转身站出来,盯牢了他的背影叫他的名字:“庞统。”
吐字清晰,掷地有金石声。语气里没有一丝的犹疑。
庞统的笑漫上眼角,眸子不由得朝他的方向瞥了一瞥。
历朝历代,礼部侍郎的职业人格就是遵礼守矩。他不应该不加一个军阶头衔给他。好歹要叫一声“镇边将军庞统”,要不然,“庞统将军”“庞大人”也行。
庞统是一品官,公孙策是二品。有道是官大一级压死人,见了上峰,不叩不拜不作揖,倒也就罢了。庞统。今时今日,这个名字,是能被赤裸裸地叫出口的么。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庞统觉得挺有趣,挺高兴。多少年了,他叫他的名字竟能叫的这么顺口这么确定,仿佛私下里叫过很多次,叫惯了似的。
庞统把公孙策的失言理解为一别多年天涯海角,他乍一见到他,太兴奋了,兴奋得忘了规矩。最后得结局,是没有结局番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