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小孩》作者:擂文2部

时间:2009-07-14 20:32:01 作者全部小说

文案:

小受智商不太高,但是很善良,由于爷爷与校长是旧识而入学~小攻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他希望找一个能与自己共同奋斗的人,但是爱情往往并不如自己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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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前半部分写得不错~后半部分展现了现实的残酷。。。还好是HE~

文章节选:
我第一次来到这所学校时,正至四月,古朴的校舍外,长廊的两边,种植着海棠树,一阵风吹来,粉红色的花瓣落在我的脸上,身上。在这个可以算得上浪漫的场景中,我遇到了他。

  和我一样没有穿着这所学校的校服,一条浅色的牛仔裤,一件即使是扣紧了最上面的扣子还是可以隐约看到锁骨的半透明白色衬衫。

  他不是我所见过最帅的男生,也不够可爱,可是就似乎是有一种气质吸引我,也许这就是潜意识中的个人完美形象吧,遇到和心中

  形象相符合的人,就会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这也就叫一见钟情。

  在一瞬间我几乎相信了命运,也许这是我一生为数不多荒唐中最夸张的一次。我问他,他是这届 的中考生吗,他楞了一下,说是,并且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就读这所学校,因为这是他父亲的母校,而且,这所学校的文科上线率是全市最高的。

  我就说我也会考这所学校,如果有缘的话,今年的九月,我还会见到你。

  他笑了一下,大概是觉得我奇怪吧,离开时回头看了我一眼。

  

  正如上所见的,我,李洋,风华正茂玉树临风的十五岁,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爸妈眼里的好孩子,同学眼中尤其是女同学眼中的白马王子,自小学三年纪起收到的情书可以卖七八块钱,可是,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心动的对象是和我一样背蓝色书包的人时,着实受了打击,但是那一段的消沉除了让我又加了忧郁王子的外号之外,对我没有丝毫实质性的帮助,于是经过一翻思考,我决定接受自己,那时我小学六年纪。

  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这件事的表哥在他和美丽的女友一起赴美留学之前,告诉即将中考的我,没有谈过恋爱的高中生活是不完整的。

  我也想像其他人一样,试着去爱和被爱……

  于是,本来决定报考理科成绩第一的A中的我,在五个月后,踏进了这所古色古香的校园,为的是一个只见过一面并且可能再也见不到的人。

  我填志愿书的时候,爸爸很严肃的和我说李洋,你会后悔的。

  当时我的回答是什么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明白报考理科可以有一个轻松并且光明的前途的我,却做了这样的决定,从知道自己的性向开始,我学着离开,我不愿生活在庞大家族势力的阴影下,如果我的人生注定不可以走在由父母铺成的阳光大道上的话,那么我宁愿自己踏上自由的草地,而选择离开本家和父母来到大陆,选一所好的学校,找一份好的工作,可以快乐无忧的度过一辈子,这大概就是我的目标。

  很多年以后,我想起现在的一切,庆幸自己曾做过的这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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