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看的一篇, 温馨平淡文 现代 青梅竹马 忠犬攻 盲眼受 因为误会分开几年 后在一起
「你的死党是谁?」班上的同学问。「是方城。」张晋祺说。「是晋祺。」方城说。他们根本不用思考。也不会有第二个答案。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就读同一个班级,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彼此是对方最要好的朋友。他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最起码,两个人小时候一直都是这样以为的。他们没有一天不见面。也从没想过,当有一天他们不再见面了会是怎样的情景?他们知道彼此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最讨厌的食物又是什么?好动的方城比较挑食,常趁大人不注意时把青菜塞给好友;而讨厌肉类的晋祺,则会把肉都丢给方城,两人可说是合作无间。方城开朗又健谈,天生好动静不下来,深邃好看的轮廓长相,跟晒得一身黝黑的皮肤,加上一口白牙,很有几分原住民的味道,很受女生青睐。张晋祺就显得安静多了。人不算太活泼,但也并不退缩,是普通不显眼的性格吧!虽然常被方城拉着到处乱跑,但他皮肤天生晒不黑,最多是晒得红通通的,过一阵子就又会褪回原来的象牙白色。若要提起张晋祺有哪里惹人注目,那就是───他身为「盲者」的这件事。三岁那年他得了严重的脑膜炎,本来医生都断定无力回天了,结果他的父母硬是连夜把他转上北部最大的医院,因而捡回一条命。但死里逃生的代价是,他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了。任何光线影像,都成了只有偶尔才会在梦中出现的东西。以下,就是他们两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