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这几天的记忆是零乱无序的,有一段没一段的出现。我想难过着难过着就会习惯了,等到习惯了,我的忘却日记就会写完,就象往波罗的海扔一块石子一样,他会随我的健忘沉到海底。
那一天,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餐厅用的餐。第一次和他单独出去,记得天气很冷,我的心却是火热的。白天忙了很长时间,挑餐馆,定桌子,洗车。晚餐是很愉快的。烛光暖暖的,映在他的脸上。
每次想起他的时候,都会有音乐的感觉。好像音符就会随着他的出现在我的记忆中燃烧。我忘了那天餐馆是不是人很多,也忘了我们聊过些什么。只记得我对面坐着这么一个可爱的男孩,一个有着大眼睛,温文尔雅的英俊的男孩,一个一直在笑笑的有着洁白牙齿的男孩。他当时只有23岁吧。
吃完饭出来,还比较早。但是冬天的夜晚在这个城市降临很快。我还没有牵过他的手呢,我在为他披上外衣的时候想。很久没有牵过人的手了,是什么时候?忘了,我在门口的时候想。随手点一根烟,眯起眼。上车,他说很冷。还是笑笑的。为什么他在我的记忆中总是在笑?也许我最首先爱上的是他的笑容和牙齿。我将空调打到最大。
我没有问他去哪里,我也不知道想去哪里。我一直以为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我一直以为没有爱上他,但是我记得那天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像在飞。我的Benz在夜里静静地,快乐地滑过。窗外的景色很美。我记得在一个路口停住,他侧面的剪影和远处的霓虹重合。我难道一开始就这么爱他?我不知道。
“你平常听什么音乐?”
“哦,音乐。”我在高速路上换到五档。腾出手,伸进格子里。没有触到音乐CD,触到了,他的手。他当时还很白净的手,那只日後抚摸我发丝的手,那日后为我挡住风霜的手,那只捧起我的脸的手,那只在非洲和我挥别的手。其实,不需要音乐。我没有看他,他一定在笑,我可以想象他的嘴角。我好像听见音乐,因为指间传过来温柔。那是第一次握他的手,只有几秒钟。【老猫PS:网上也有注明书名《SEVEN的忘却日记》作者为西单四少。其实误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