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完结
【内容简介】
信王好色。
好的,是男色。
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朝廷的人说起他,都不由要赞个好字。
好相貌好出身好才干,而且还是个好将军。
但一说到色字,忍不住要人人都要摇头,叹一声可惜。
可惜在哪里?
皇帝子息不旺,原本九个儿子,到夭折了五个,只留下四个。
皇三子忠王刘棋,皇四子太子刘檀,皇六子信王刘栩,皇九子刘椐最小,今年才十五岁,封为英王。
论到才干,除了太子,也就是信王了。
忠王虽然野心勃勃,一则他母亲出身低口口,他在宫中地位向来不高,二则性格又太过沈郁阴冷,为皇帝不喜,英王又太小,而信王十五岁第一次随军西征,便显露出过人的军事天分,一人带著八百精骑,连夜奔袭上百里,直捣胡族王庭,生擒数千胡虏。自那时起他数年来东
征西讨,长年带兵,可谓战功赫赫,声名鹊起。
这麽一个英明神武的王爷,偏偏又是个风流好色的家夥。他府中的谋士不是不郁闷,跟了这样一位英明起来力拔山兮气盖势,颓唐起来春宵苦短日高起的主子,真是哭也不好笑也不好,也只得由他去了。
而他除了美人与宝刀,几乎对什麽也没有特别兴趣。既不像太子那般勤於政事,也不像忠王那样热衷权势,更不像英王那样耽於玩乐,生平得意的莫过於美色与宝刀。
美色动人心。
宝刀配英雄。
信王自己觉得自己算是十全十美了。
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对他来说,美人在怀,宝刀在手,人生简直是无往而不利。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