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大概讲的是,林晔不希望自己心爱的女子被一个人品低劣的披着一副好皮囊的混蛋骗了去,在知晓这只混蛋还喜欢男人后,林晔开始制造偶遇,并成功让亦淳掉进美人窝里,但林晔没想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也一同掉了进去……
对文中小受的一句话印象深刻啊,真是小受的写照:“这小受还,真TMD的不是人当的……”文案:
其实他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更有些蛮横不讲理。会为了很小的事情跟我吵,甚至大打出手。他打人很痛,没轻没重,伤口到第二天早上就能青紫好大一片。
我奇怪自己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居然过的还分外开心,有时候被他欺负的不爽了干脆打一架,打的昏天黑地直到两人都挂了彩,反正我也不是个温柔的人。
总而言之我就是宠着他,倾尽所爱的宠着他。
我可以为他做饭扫屋子,可以为他洗衣服包括内裤。
做受的一方也没什么,反正他怕痛,那我就让着他。
因为我喜欢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喜欢他。
大概是他皱着脸跟我说好疼却依旧满足我的时候,大概是他垂着头说对不起的时候,大概是他在LA勾引我的时候,大概是他坐在阳光里懒洋洋的望着外面阳光的时候。
大概还要更早的时候。
反正我是爱了,就这样而已。所以我要拼尽全力守着自己的这点爱情,谁敢抢,我就跟谁急。
看完后的感受,虐啊~~跟蓝淋大的《迟爱》有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