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是一种桀骜难驯的动物,但它也并非不能驯服。一只训练有素的猎鹰可以捕杀猎物,可以千里传讯,可以探测敌情。此刻,卓东来对手上这只鹰显然是十分满意的。
“丝丝回来了?”
探花郎缓缓步入院中,那动作神态未经刻意雕琢,却有着说不出的风流潇洒。这样的人,江湖风雨再多,也没有人怀疑他会倒下去,他曾带给许多人希望,也曾是年轻人心目中的武林神话,不败的人总是令人敬畏的。
卓东来照例递上一杯葡萄美酒,眼角透出一丝笑意,“是回来了。明明是圈养的家鹰,却偏野性难驯。主人家在这儿,倒三天两头往外跑,莫非还是野味比较好吃?”
李寻欢无奈地摇了摇头,道:“东来说话还是这般刻薄呐!前日邀你同往,看你回绝得颇为轻松,以为是不介意的,却不想还是惹恼了你。若不喜欢,我便再也不去,可好?”
卓东来别过头去,淡淡一笑,“那倒不必,你自行事即可,何须问过我?我不去,只不过因为实在讨厌那姓龙的一家子;你能去,也不过因为你们彼此的渊源。纵然亲密如情人,也是不能替对方决定些什么的。更何况,我若是李寻欢,又怎能不赴林诗音之约呢?”
二人都沉默良久,一个人,总是要背负些过去的,李寻欢背负的是林诗音,卓东来背负的是司马超群。聪明的人总是孤独,怀念往昔容易寂寞,纵然我们已经相依相偎,回忆,依旧难以割弃。
卓东来并不喜欢这种沉寂,他前半生太多时间生活在寂寞之中,他可以忍耐寂寞,但不能忍受与李寻欢的相处中也生出这种寂寞。小李探花的沧桑落寞固然迷倒了很多年轻女孩子,但卓爷显然并不年轻,他也不是女孩子,此刻,情人的表情只会让他很想杀人。所幸,卓爷的忍耐力一向很好,他只是淡淡地说道:“林诗音找你去做什么?相信不会是说些再续前缘一类的话,毕竟,如果无端端地起了一场江湖浩劫,而且其对象还是式微日渐的兴云庄,龙夫人肯定是不会高兴的。”
李寻欢笑了笑,轻轻逗弄着卓东来手上那只紫鹰,道:“前缘已断,如何再续?我倒是听说,认了家的鹰,无论飞得多高、多远,总归会回到家里来的。丝丝啊,你要是将来出去腥风血雨的,我这把老骨头如何陪得了你呢?”
卓东来忍不住噗嗤一声轻笑开了,道:“是么,只剩下一把老骨头了?过来,给爷摸摸看,才几天不见,林诗音如何就把你养成了一把老骨头!”
二人平日打闹说笑惯了,李寻欢倒并不避讳,反而伸开手脚,示意随便动手。卓东来放飞手中的的鹰,轻轻搂过情人,细细地摸了摸,黯然道:“真的只剩把骨头了,你都这么瘦的么?我可以容忍你偶尔为林诗音伤心,毕竟那是你欠她的;可是你也得为我更加保重自己,有些事情不该应承便不要勉强。”
李寻欢无奈道:“小云还年轻,有些事情总该为他早做打算。他固然心思重一些,可总算是个不错的孩子,更何况我亏欠他一家良多,有些事不得不做。”
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的,可欠的若是情债呢?
情已断,债难还,多情总似无情,无情徒增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