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所以会跟Fany在一起,最初,只是为了好玩。
那时候我初抵异地,甚麽都新鲜,甚麽都有趣,甚麽都想试。
说来好笑,我虽然是个孤儿,手足却比寻常人家多,而且是多到夸张的地步。一家廿一口住在衣食无忧的市郊大宅内,活脱脱似象牙塔内的小王子。
如今回想起来,当初若不是我一直视为偶像的七炫哥出国留学,让我兴起了仿效的念头,现在我大概还是那个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小男孩。
无知,天真,但绝对幸福。
不过七炫哥念的那所大学程度高,我考了两年都没考上,便转移目标到另一个国度去。
Fany是义务负责接待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