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同人)犯罪现场》作者:Cyerus

时间:2012-06-18 15:20:23 作者全部小说

CP:HW
结局HE
与BBC版设定有些不同,有ALLW向,但非常有意思

节选:Dr. Watson没有和Mike Stamford说清楚自己要搬出陆军帮他安排的住处真正的原因,不过Mike想,大概又是那些鸟事,这个JohnWatson不知道又欠了什么还不清的风流债,人家找上门来了,只好赶快搬家。想当初这小子也是为了这个原因才从军的。Mike看着老友一拐一拐的右腿,战场受伤搞不好还加乘了这家伙的魅力,让他从“可爱的医生”变成“带着沧桑感的可爱医生”吧。最可怕的是,这个John Watson生冷不忌,只要他看上眼的,10分钟内就能搞定上床,可是交往时间最高纪录只有维持五天,连一周都不到。关于这点John有个理论,Mike曾在他喝High了的时候听他说过,John说:“人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是,但只要和任何人维持情人关系超过五天,就等于默认放弃自由的权利了,到了第六天,对方就会认定你是他的,然后就会执行他限制你自由的权利。目前没有任何性关系可以好到让我放弃自由,你别问我什么爱不爱的事,爱是错觉,大家都只是被误导了…”John那时说着,还同时对着隔着二张桌子的红发美眉举杯致意。Mike还记得当年他听到这个理论时出现二个疑问,第一个就是:你John Watson明明是学医的,为什么谈起感情这事来像个冷血律师呢?第二就是这小子从头到尾都用「他」而不是「她」。也就是说这家伙不但生冷不忌,还男女不分(后来有多次可怕案例证明的确如此)。这让Mike一直很庆幸自己从来不是John的菜,否则他可能也会成为Watson怨妇团的一员。但是,看在John身为朋友还是很够义气的(不过对从朋友变床伴的,如倒霉的Robert,John可是连对方要从20楼跳下去他都不想管,搞不好还想在背后补一脚),所以他还是帮忙想了一下,刚好,早上在巴兹才听Sherlock提到想找个室友,Mike稍稍沈吟了一下,他印象中的Sherlock Holmes是个非常聪明,观察力极佳的…混球。曾经一眼就看出来他和三楼的护理长正在发展不正常关系,他差点当着外科主任及一堆他的学生的面直接说出来了,在Mike全力阻止后Sherlock就以此要挟说他要自由使用巴兹的实验室,Mike也只能答应了。他知道Sherlock不是坏人,只是他太聪明又不择手段也要达到目的的作风,不管旁人死活的这种个性,真的让Mike感到不适。而且,Sherlock似乎是个非常理性的人(理性到毫无感情了),所以John Watson这个感情恐怖份子跟Sherlock Holmes这个无情冷血机器住在一起,应该是相对安全的吧。于是,Mike Stamford决定介绍这二个人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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