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搞基否?/这就是一个失忆的故事》作者:小妖未当道

时间:2014-01-23 20:16:59 作者全部小说

晋江2013.12.31完结

文案:

黎凡一个失手,把他的上司推下了楼梯。上司没缺胳膊少腿,却丢了一根筋。
“蜀黍,我想吃糖葫芦。”
买!
“蜀黍,我要和你一起睡觉。”
睡!
“蜀黍,我要和你搞基。”
搞!
哎哎哎,不对,搞基什么的?你不是失忆了吗?不是连打手枪都忘了吗?

本文讲的就是一个表面正经实则闷骚【大雾】的大叔被他的上司一口一口吃掉的故事。

避雷区:由于上司丢了一根筋一直以为自己是小正太,所以说话口气神马的略小白【确定是略?】。会不会觉得蜀黍很受不了?受不了的话我再改成叔叔好了。
还有其他的雷区自己暂时没找到,等有人被雷到了再写上来好了。
小妖温馨提示:段晨天是攻,黎凡是受,不要站错了队呀!
以上,如果有人看的话…………

内容标签:近水楼台 情有独钟 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段晨天,黎凡 ┃ 配角:罗斯维,赵梓修 ┃ 其它:BL,HE

文章节选:
  “蜀黍,你回来啦。”病床上的人四十五度仰着头,脸上带着灿烂的笑,甜甜的喊道。
  如果这是一个小正太,黎凡想自己可能会被萌得一脸是血,但是……
  他叹了口气在病床边上坐下,看着眼前足有一米八五、腹肌发达得连宽大的病服都遮不住的男人,把手里的糖葫芦递过去:“你要的糖葫芦。”
  “蜀黍真好,小天最喜欢蜀黍了。”段晨天接过糖葫芦,欢天喜地的吃了起来。
  黎凡坐在一旁,看着段晨天欲言又止:“段晨天,你给我说实话,你……你是真的失忆了吗?”
  段晨天抬头,睁着大大的眼睛疑惑的看着黎凡:“蜀黍,你在说什么啊?谁失忆了?”
  可能是因为糖葫芦吃得太急,他的嘴角还贴着一点糖屑,配上那纯澈的眼神,万分无辜。
  黎凡抚了抚额,无奈道:“没什么,你先吃吧。”
  黎凡是一家广告设计公司的副经理,而正躺在病床上很High的吃着糖葫芦的段晨天,是公司经理,也是黎凡前两天还在心里恨得牙痒痒的人。
  段晨天是一个月前空降到部门的,当时部门的经理被上调了,很多人都以为黎凡会接手经理的位置,谁知道却被空降的段晨天夺去了。
  不过,黎凡会恨段晨天倒不是因为这个,他不是心胸狭隘的人,对这样的事虽然无奈,却也不至于因此针对段晨天。
  黎凡是那种很严谨的人,整天板着个脸,连笑都很少笑。段晨天则相反,他性格爽朗,在公司里和谁都能闹得起来,一点经理的架子都没有。
  黎凡不喜欢段晨天,觉得他太轻浮,看起来不可靠。但这样的不喜欢影响不到黎凡的生活,他也就默默隐藏了起来,并刻意和段晨天保持了距离。
  不过,虽然黎凡想和段晨天保持距离,段晨天却不知趣,总喜欢自来熟的凑上来。黎凡拒绝了段晨天几次,本以为对方会就此打住,不再招惹他,谁料他却粘得更厉害了。
  黎凡还没碰到过那么没脸没皮的人,一时竟有些无能招架,只好随段晨天去了。慢慢的,他也就习惯了段晨天的靠近,甚至在心里把段晨天当作了好朋友。
  事情发展到这里还算和谐,最后会崩坏是因为段晨天和公司职员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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